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财考〔2013〕1号)规定,现将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上海考区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茶陵路200号1楼(咨询电话:021-33637961、021-33637962)。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2.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4.学历认证
对于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考生,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交费确认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2.非首次报名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3.应届毕业生,经首次报名资格审核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交费截止时间为
考试费用标准: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5元。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除外)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一)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是指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二)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在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提交考试方式申请书,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手续。办理交费手续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
(三)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须到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区均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六、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0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 经济法
08:30—11:30 会计
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 税法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发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和经济法规汇编,由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或报名地自愿购买。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编写综合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八、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
九、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四)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当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十、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免试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申请人应当于本年度考试开始前提交免试申请。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财政部考办将继续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模拟练习网站,便于报名人员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报名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在网站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财考〔20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印发。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查询办理(查询电话详见网报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
1.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2. 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 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4. 学历认证
对于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考生,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交费确认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交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应届毕业生,在通过首次报名资格审核后交纳考试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交费截止时间为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除外)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一)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是指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二)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在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提交考试方式申请书,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手续。办理交费手续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
(三)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应当到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区均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 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 经济法
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 税法
(二) 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各考区。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会城市。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和经济法规汇编,由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或报名地自愿购买。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编写综合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八、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
九、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四)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当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十、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免试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申请人应当于本年度考试开始前提交免试申请。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财政部考办将继续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模拟练习网站,便于报名人员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报名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在网站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或咨询各地方考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根据本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或相关办法。
中注协有关负责人就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已经发布,报名工作即将启动。就广大考生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有关负责人。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基本情况。
负责人: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从1991年开始举办,至今已成功举办了20余年,累计400余万人报名,16.6万人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考试已成为行业人才建设和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和培养高级会计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才建设事业的重要领域。注册会计师资格也发展成为国内权威性、公认性和专业性最高的执业资格之一。
目前,平均每年有50多万人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2012年,专业阶段考试有54万人报名,累计报考135万科次;综合阶段考试有1.3万人报名。
记者:最近几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力度较大,能否系统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相关情况?
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建立20多年来,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包括报名条件、考试阶段、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基本制度,考试命题、考试评卷、考试合格标准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以及考试组织、考场设置、考试纪律等考试组织管理制度。
但是,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必须不断改革和完善,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对注册会计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国际视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不断提升考试理念、完善考试基本制度;随着社会公众对行业关注度的不断加大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对人才建设要求的不断提高,需要不断推进考试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保证考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随着考试安全保密风险的不断加剧,特别是利用高科技手段舞弊行为的日益猖獗,需要创新工作思路,从管理制度、技术手段等多方面,不断提高考试组织管理水平。因此,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建立以来进行了三次比较大的改革:
第一次是在1995年,将考试科目从4科增加至5科。1995年以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4科,其中经济法科目的考试内容包括“税务法规” 和“其他财政经济法规”。考虑到经济法科目的两块内容相对独立,从1995年起,将经济法科目分为经济法和税法2科。
第二次是在2009年,为促进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的提高,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与国际普遍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相趋同,将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两个阶段,并对考试科目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专业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是在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分拆和补充形成);综合阶段设综合1科。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专业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
第三次是在2012年,对考试组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由纸笔考试改为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机考具有技术成熟、安全性高、便捷节约等优势,是提高考试安全保密性、提升考试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有效途径,在国内外诸多执业资格考试中已经得到验证,是考试技术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因此,为了提高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考试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在充分借鉴国内外有关组织实行机考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深入论证机考原理和流程、技术特点、法律保障和风险应对等的基础上,自2012年度起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实施机考,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
记者: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国际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国际认可的程度不断提高。请您谈谈中注协在注册会计师考试国际化方面所做的努力。
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行业是高度国际化的行业,也是我国最早对外开放的行业。充分借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国际经验,不断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提升我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含金量,打造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是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肩负的历史使命。中注协一直重视学习、研究和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工作的成功经验,不断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国际化水平,加快推进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国际认可进程,并发挥考试的导向作用,推动行业国际化发展。
在考试制度建设完善过程中,中注协多次组织到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进行考试制度考察,对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职业组织考试制度进行深入比较研究。2009年推进考试基本制度改革时,还专门成立考试制度改革境外专家咨询组,对考试改革方案进行咨询。2012年考试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我们也充分研究借鉴了国外会计职业组织的成功经验。
在考试制度国际趋同方面,2006年起,注册会计师考试设立英语测试,2007年起在部分科目中增加英文作答题,这些举措旨在引导和鼓励行业人员提高英语水平,推动行业国际化发展。2009年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则实现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与国际普遍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趋同。
在考试对外开放方面,自1994年起,允许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在中国内地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1999年在香港设立考场。2006年,在比利时布鲁塞尔设立了欧洲考区。2010年又在澳门设立了考场。截至目前,累计已有500多名港澳台及外国籍公民通过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
以上工作的推进,加快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国际认可的进程。中注协分别于2005年与香港会计师公会、2008年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签订部分考试科目互免协议,实现了部分考试科目的相互豁免。
记者: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和报名简章已经发布,报名即将开始。考试大纲和报名简章与去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负责人:考试大纲与去年相比,专业阶段6个科目中,根据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以及考生和专家的意见,对《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两个科目考试大纲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其他科目考试大纲主要是根据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了相应修订。综合阶段考试大纲根据学科内容的重要性、考生应当具备的综合能力,以及专业阶段考试大纲的变动,扩充了涵盖范围,并明确2013年度英文题为22分。各科考试题型基本保持不变。今年我们仍将适时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模拟练习网站,供报名人员在线练习,请报名人员关注中注协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报名简章与去年基本保持一致。所有报名人员应当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按照报名指引进行报名。
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方注协将按照中注协发布的报名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或具体办法,明确各地报名时间、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交费方式等具体信息。届时,请报名人员关注所在地省级注协网站发布的报名简章或具体办法,并据此办理考试报名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请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认真、准确填写报名相关信息,特别是报名人员的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信息,便于在必要的时候方便联系。另外,请报名人员合理把握报名日期,尽量错开报名开始的前3天和报名临近结束的前3天,避免报名系统拥堵。
关于报名资格,我想着重说明一下。《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明确规定了报名资格。往年有少数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违规报名。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报名资格的严格审核,把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编号提交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学历认证的报名人员,将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记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中注协在保障考生个人信息安全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负责人:中注协向来重视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把网络报名系统的安全作为工作的重点,严防考生信息泄露。2012年,我们采取了多项措施确保考生信息安全,一是与接触考生信息的相关工作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和承诺书,细化和明确责任。二是委托专业安全测评机构对报名系统进行全面安全测评,进行配置加固和策略调整,堵塞安全漏洞。三是安排人员在报名期间24小时不间断值班,实时监控报名系统,维护系统安全和稳定。四是要求各地方注协加强网上报名系统后台安全管理,明确哪个地方发生泄露,就追究哪个地方考办的责任。先后派出多个检查组赴相关省市进行报名系统后台安全管理巡检,确保系统安全。五是报名结束后,把所有考生信息从互联网导入内网,实现物理隔离,确保考生信息安全。
上述措施的实施,有效防范了考生信息的泄露。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报名系统的内容,并请专业安全公司对系统再次进行了安全加固,并将采取各项措施严密防范,确保考生信息安全。我们也提醒考试用书出版机构,在图书征订和发送过程中,对订阅图书的考生信息负起保密责任。
记者:考生十分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阅卷管理情况,中注协有哪些举措保证阅卷的公平公正?
负责人:实施机考以后,客观题继续采用计算机自动评阅,主观题采用人工在计算机上评阅。利用计算机阅卷,省去了人工分发试卷、回收试卷和机器读卡等环节,可以有效提高评卷工作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利用计算机评卷,还有利于消除考生卷面不整洁和字迹潦草影响评卷专家的判断等弊端,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每位考生的利益。
中注协对整个阅卷流程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设计和布置,从前期的人员场地安排布置到阅卷系统的安装配置,从评分标准的培训到试卷的正式评阅,从考试数据的管理维护到试卷评阅质量的审核监督,都有相应的保证机制,确保阅卷程序公平公正。
试卷的评阅规则也最大限度保证了阅卷的公平公正。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工作规则》,中注协对考试试卷实行三评机制。具体操作是,在对考生个人信息完全屏蔽的情况下,试卷首先经过两位独立的评卷人员评阅,形成一评、二评结果,然后由计算机自动对一评、二评成绩进行比对,识别出一评、二评成绩存在差异点的试卷,由三评评卷人员针对该试卷差异点进行评判。出现异议时,组织专家组作出最终评判。
所有的评卷人员都经过统一培训和考核后上岗,确保评卷人员熟悉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卷流程,评卷标准一致,保证评卷公平。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考虑到综合阶段考试的实务性较强,综合阶段考试评卷全部抽调在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多年执业经验或具有多年评卷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承担。会计师事务所选派的注册会计师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扎实的业务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切实保障评卷质量。
记者:您对报考人员复习备考有什么建议?
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为注册会计师行业选拔和培养人才的执业资格考试,在行业人才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导向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特别是我国经济与国际市场的日益融合,对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注册会计师考试必须体现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的要求。
至于如何复习备考,考生首先一定要弄清楚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考试的测试目标。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因此,复习专业阶段各科目,除了研读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外,尤其要重视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学习,善于分析试题背后所要表达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实质。
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与态度,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其中包括在国际环境下运用英语进行业务处理的能力。综合阶段考试,行业的职业特性和导向性非常强,其测试目标不同于专业阶段,它并不是专业阶段6科知识的重复测试,而是要求考生能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和相关技能,对执业环境中的实务案例进行信息的筛选、甄别和判断,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有效的意见、建议或解决方案。因此,通过了专业阶段考试,并不必然地达到了综合阶段的测试要求,而要继续深入专业学习,除了掌握考试大纲要求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理外,要重点培养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实践经验的积累。与此同时,考生还要加强专业英语的学习,有针对性地加强训练,提高英语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
我们还想提醒广大考生,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主要目标是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培养合格人才,考生应当把掌握理论知识和必要技能放在第一位,注重打好基础,不要急于求成。参加考试仅仅是人才成长的一个环节,即使考试通过了,也还要继续学习。备考本质上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要注重掌握知识、掌握方法、提高技能。
记者:我们注意到,部分考生对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较为关注,特别是2009年考试制度改革时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将于2014年起失效,是这样吗?
负责人:关于考试制度改革时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的问题,按照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的规定,2009年按新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其至2009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13年,即2005-2009年取得的专业阶段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均统一至2013年。2009年按老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当年未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其2005年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已于2010年失效,其至2010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13年,即2006-2009年取得的专业阶段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均统一至2013年。如2013年仍不能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相关考生2009年及以前年度取得的专业阶段单科合格成绩,将于2014年失效。
最后,乘此机会,向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给予的关注、参与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我们将不断深化对注册会计师考试规律的认识,不断完善制度和管理,强化对考生的服务,把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做得更好。